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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村金融改革 助推现代农业发展

时间:2015-02-28 [ ] 浏览次数:

 

  2014年,农村金融成为了全面深化改革开局之年最为热点的领域。虽然农业占我市经济总量比重很小,但作为一个经济发达城市,如何落实好中央农村金融改革的各项政策和任务,开拓出一条具有无锡特色的农村金融改革之路,是无锡全面深化改革开局之年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为此,根据市委统战部2014年度专题民主协商选题工作安排,民革无锡市委围绕“深化农村金融改革 助推现代农业发展”, 进行深入调研,分别组织农口单位和金融部门召开了座谈会,并实地考察了苏州市农业担保有限公司。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金融改革背景

  今年以来,中央对“三农”工作特别是农村金融改革工作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在多个场合关注农村金融改革问题,国务院两位总理连续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农村金融工作,国务院、中央各部委先后出台多份金融改革配套文件。

  中央1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将“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作为八项重点工作之一,确定了“强化金融机构服务‘三农’职责”、“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等三大方面的内容;4月16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确定了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主体、加大涉农资金投放、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加大对发展现代农业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培育农村金融市场和加大政策支持”等六个方面政策;4月20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4月22日,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主持召开全国农村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强调了当前做好农村金融服务要着力抓好的几项具体工作。

  中央各部委也先后发布了多份农村金融改革配套文件。如:银监会先后发布了《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关于中小商业银行设立社区支行、小微支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央行发布《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财政部印发《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管理办法》等。

  二、我市农村金融概况

  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工作,通过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推动各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增加信贷投放,提高服务能力,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是农村金融体系日趋完善。我市是首个股份制银行“全覆盖”的地市级城市,目前已开业银行业金融机构40家,其中政策性银行1家、国有商业银行5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3家、城市商业银行4家、外资银行6家、农村商业银行6家、邮储银行1家、村镇银行4家。全市拥有的金融机构和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数量较为充分,营业网点基本实现全覆盖,提供的业务品种也较为齐全。近年来,涉农信贷服务也有了明显改善,发展了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催生了小额贷款等专门的信贷产品。

  二是农村金融措施相继出台。2013年8月市政府办下发《关于金融支持无锡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金融支持我市农业转型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四个方面的意见; 2013年12月成立了全省首个地级市现代农业发展基金,基金总规模5亿元,主要为无锡农业企业提供良好的资本运作与产业整合增值服务,投资方式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结构化投资等,但不包括扶持性投资;2014年《中共无锡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和《市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领导小组2014年重点工作方案》都对农村金融改革和涉农信贷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是农业信贷投放逐步增长。全市银行机构针对我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园区和高效农业、特色农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至2013年末,全市大概念的“三农”贷款余额达到3715.21亿元,占各项贷款的比重43.38%,同比提升1.19个百分点,其中七类涉农关系较为密切领域贷款余额为870亿,占“三农”贷款总额的23.4%。虽然“三农”贷款总量有所增长但投放的领域却不尽合理,至今年一季度末,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贷款余额为18.33亿元,支持三类新型农村经济主体149户。

  三、当前我市金融助推现代农业存在的困难

  虽然我市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和质量有了一定提高,但总体来看,当前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还存在着一些矛盾,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有待丰富,政策扶持措施有待完善。

  一是农业整体承贷能力较弱。无锡农业存在规模小、户均可耕地面积少、农村劳动力转移程度高、农村城镇化程度高、抗风险能力较弱等缺点。以科技创新为特征的现代农业因门槛高、资金投入大,只在我市部分区域进行了推广,传统种植业在我市农业中所占比重仍然较高。我市已有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普遍规模过小、产品层次较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营规范化程度还不高,大部分企业承贷能力较弱,贷款风险系数较大,达不到金融部门的规定要求。

  二是现代农业贷款存在“三难”。除部分资本较为雄厚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和家庭农场得到了金融机构的贷款外,其他农户普遍反映涉农贷款遇到“三难”。第一,抵押难。由于银行认可的涉农有效抵押资产范围狭窄,除传统的房屋、机动车等不动产外,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产权抵押尚未取得有效突破,很多流转土地、租赁厂房或“农作物活物”并不能抵押;第二,审批难。由于农业生产周期长、抗灾能力差、收益风险大,吸纳资金能力偏弱,银行对涉农贷款的审批门槛较高,审批手续麻烦、审批周期长,政策性贷款利率优惠难落实;第三,担保难。目前,我市专业的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很少,现有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规模小、门槛高、收费贵,贷款担保难的矛盾突出。

  三是金融机构感到风险“难控”。我们与金融机构座谈中,听到最多的就是涉农贷款的风险问题。目前,我国的金融支持体系已逐渐从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转变,同时融资模式需要由以政策性为主过渡到以商业性为主。对于商业银行来讲,投放涉农贷款引发的信贷风险较高,大部分农业企业尚未纳入人民银行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贷款风险系数较大。作为我市农业经济重头戏的种植业、养殖业缺少相应的保险对冲,面临市场变动、自然灾害的双重风险,从而限制了商业银行的投入。

  四是金融扶持政策不能有效“落地”。我市目前有关农村金融的政策存在有效性、针对性不足的问题。如《关于金融支持无锡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大多只是鼓励条款,类似创新权利资产质押融资产品等意见无法真正落实,对金融机构也没有考核激励机制;我市成立的5个亿的农业发展基金,因不进行扶持性投资,目前主要采用股权投资形式投资一些快上市的涉农企业,对一般的涉农中小企业来说基本没有得到资金扶持的可能;现有的政府涉农担保公司,如无锡市(农业)再担保公司、江阴市富民担保公司和宜兴金穗担保公司普遍注册资金规模较小,可担保能力不足。同时,政策涉及的金融办、农办、农委、人民银行等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对接、沟通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对策建议 

  当前,我市上下正以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目标,深化“四个无锡”建设,创建科技创新创业示范区、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城乡发展一体化示范区和“两型社会”示范区。无锡农业发展也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对助推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形成具有无锡特色的金融支农新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一)立足无锡农业特点和区域特色,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形成具有无锡特色的金融支农重点领域

  一是立足区域实际和特色,做好农业发展规划,绘制无锡市区域特色农业发展规划图。农业和金融的客观特性决定了金融支农不可能“遍地开花”,因此,无锡在农业转型升级过程中要立足现有基础和实际,大力发展具有无锡特点和区域特色的现代农业,如江阴长江特种水产养殖、宜兴生态旅游休闲农业、惠山阳山水蜜桃种植等。有关部门要抓紧绘制无锡市区域特色农业发展规划图,以利于金融突出重点,全力支持,而各区域也要立足现有特色,做好农业发展规划,明确区域农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二是重点扶持符合无锡实际的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组织等三类现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的特征。建议各区结合农业发展规划,抓好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组织等三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给予可预期的政策保障和成长性保证。金融机构结合各区域农业规划和经营主体需求,推出相应金融产品,提升银行发放涉农贷款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涉农区域、组织也要主动与金融机构进行交流互动,展示和介绍自己的特色农业发展规划,与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对接。

  (二)紧扣土地承包经营权融资试点关键环节,不断拓宽农户有效抵押物范围,形成具有无锡特点的金融支农抵押模式

  一是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重点做好确权、评估、登记和转让环节,逐步推开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融资。金融机构普遍反映:银行对涉农贷款并不排斥,但难点是缺乏可供抵押的物资,希望能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重点在“确权、评估、登记和转让”环节。第一,有关部门要加快试点区域的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对有贷款意愿的农户优先办理确权;第二,要做好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的估价体系建设,建立合理的评估机制,确保所评估的价格双方认可。在该估价体系未正式建立前,由农口、金融等部门出台一个“土地估价建议标准”,作为土地承包权估价的依据;第三,要尽快在试点地区出台土地承包权抵押登记办法及配套的抵押融资操作规程,尽快组建农村产权交易所,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推动金融信贷与农村产权的有效对接。第四,在农村产权交易中,政府回购后再出租经营,不失为确保试点稳定的一种方式。目前,宅基地使用权的融资抵押,虽然存在法律上的限制,但是在政策上已有突破,可在指定区域内试点。建议在我市城镇化程度高、农民收入来源多样化、保障体系健全的乡镇先小范围内探索,待积累一定的成功经验后再逐步推开。

  二是拓宽农业贷款有效抵押物范围,探索金融支农抵押新模式。除了将传统的房屋、车辆、厂房等作为融资抵押物外,建议将农业设施装备、农资、农产品存货、活物等纳入抵押物范围,并开展仓单质押业务等,灵活农资融资方式。重视研究农民安置房上市流转政策,合理确定安置房上市交易土地出让金等相关标准,研究和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民安居房上市流转方案。

  (三)发挥政府资金杠杆效能,培育涉农担保公司和担保基金,形成符合无锡实际的金融支农担保模式

  一是发挥政府现有涉农担保公司功能,参照苏州市农业担保有限公司的成功经验,提升现有政府涉农担保公司的担保效果。因涉农贷款的特殊性及纯民营的担保公司存在诸多不规范问题,银行普遍反映希望能有政府背景的担保公司来承担涉农贷款的担保。苏州市农业担保有限公司是2007年6月成立的国有担保公司,目前注册资本8.8个亿,成立以来一直坚持务农本色,针对乡镇级、村级集体、农业龙头企业及农户不同的融资特点,推出不同担保产品,近7年来,累计担保金额超300亿元,其中农业类占比达85%。无锡可以借鉴苏州市农业担保有限公司建立的成功经验,依托无锡市(农业)再担保公司、江阴市富民担保公司和宜兴金穗担保公司等在涉农担保服务上有丰富经验的企业,整合现有各农业金融担保机构,成立以无锡市(农业)再担保公司为母体的市级的农业担保机构,以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为原则,进一步提升现有政府涉农担保公司的担保效果。

  二是发挥好涉农资金的杠杆效能,成立以政府出资为主的区(县)、乡镇或行业组织涉农担保基金,为我市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小额贷款担保。利用好我市5个亿农发基金在农业生产担保和农业项目研发等方面的杠杆、示范、引导作用,在各区(县)、街道、村镇等,采用政府扶持,农民和农村企业参股的方式,建立本辖区内的农业担保基金。借鉴宜兴金穗担保与农发行合作的有效办法,培育一批乡镇一级的行业担保基金,由政府牵头,专业化的团队管理,与专业银行合作,定向为本区域内农户提供融资担保。

  (四)建立农村金融“三大平台”,增进信贷双方互信、互动,形成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利用无锡成为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契机,健全适合无锡农村经济主体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2014年5月,经央行批准,无锡市成为全国第31个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建议根据人民银行2014年3月发布的《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按照“政府领导,市场参与;人行推动,多方支持;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积极创新,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积极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快农村经济主体建立电子信用档案步伐,健全适合无锡农村经济主体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

  二是金融、农口等部门利用现有资源建立涉农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平台、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和涉农贷款信息发布等“三大平台”,构建我市农村金融诚信网络。第一,以无锡人民银行现有的无锡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为依托,通过拓展现有系统涵盖范围,形成涉农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平台、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第二,以现有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为载体,搭建专门的涉农贷款信息发布平台,使“三大平台”能通过同一载体互补、互融、互通;第三,联合农口等部门加强对涉农企业非银行渠道信用信息的征集工作,积极开展涉农企业信用评选活动,建立涉农企业诚信档案,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守信涉农企业和农户的信贷支持力度。

  三是依托“三大平台”,开展小额农业信用贷款试点工作。建议在金融、农口等部门的把关下,依托“三大平台”逐步对诚信度高的农户开展小额涉农信用贷款的试点工作,解决抵押物不足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的小额贷款的需求。

  (五)发挥涉农金融各职能部门作用,落实各级财政涉农贷款奖励政策,形成有针对性的金融支农扶持举措

  一是落实各级财政涉农贷款政策,明确信贷重点扶持领域。全面落实财政部《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的通知》要求。鼓励各金融机构在确保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的基础上,将信贷资源优先配置到农林牧渔和种植、养殖、加工等农业产业链的前端领域,重点加大对符合无锡特点的现代特色农业以及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推广江苏银行无锡分行将涉农贷款“安排专项计划、纳入绩效考核”的好办法,完善涉农贷款监测考核制度,完善和强化行之有效的农村金融服务引导政策。

  二是建立涉农金融联席会议机制,整合农口部门的涉农信息优势和金融部门的涉农资源优势。建立由市人行牵头,市金融办、农办、农委、财政局、发改委、银监局及相关金融机构等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沟通情况,协商解决共性问题,提升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的针对性。可以排出银农对接计划,定期组织“规模大、覆盖广、对接深”的银农信贷专题洽谈对接活动,并建立“三农”融资洽谈督查制度,提高签约项目实际履约率。

  三是做好对上争取工作,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先导作用,做大做强涉农企业。相关部门结合无锡农业特点,主动与上级金融和农业主管部门对接,全力做好对上争取工作,发挥政策性金融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先导作用,扶持我市一批有条件、有潜质的农业龙头企业,加快现代企业股份制改造,提升管理水平,加快上市步伐。

  深化我市农村金融改革,对于提高我市数百万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有着重要意义。无锡要以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指引,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农村金融改革精神,在新一轮改革浪潮中,抢抓农村金融改革先机,为全国同类城市探索出一条农村金融改革的有效路径和模式,为谱写“中国梦”的无锡篇章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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