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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责

时间:2016-12-13 [ ] 浏览次数:

 

春日午后,我在认真的整理花木。虽然我对此并不擅长。

为了保留与阳光雨露的亲密接触,北阳台没有封闭。花盆里的植物明显干枯枯萎。特别是遭遇了今年难得一遇的寒冬,这些原本应是玉笑珠香的牡丹、骄傲挺立的玫瑰、鲜翠欲滴的红豆杉、坚硬优雅的铁树、绿意葱茏的吊兰……,几乎无一幸免地奄奄一息。

翻种花木于我来说并非闲来无事,只因心事重重。

像这样春意朦胧的午后,小鸟在枝头喳地欢唱,薄薄的阳光泼洒在绿叶上,空气中氤氲着清新迷人的花香。我却无法像平日那样,蜷缩在温暖的阳台埋头于钟爱的书。因为,脑海中满是那些孩子。

那是怎样的孩子呢?

与我经常走访的残疾家庭不同。这些原本该受到父母宠爱的孩子,一出生却被遗弃。这些被遗弃的孤儿,绝大多数患有先天性疾病或畸形的身体,生活无法自理。这些残疾孩子,没有梦想,没有未来。在儿童福利院,看着孩子天真的笑容,心里的震撼远超出我想像

可是……

可是竟有比这更令人震撼的事件。就在下午看见一则新闻:西安中学高三学生林嘉文,这位高中就出版了史学专著《忧乐为天下:范仲淹与庆历新政》的天才少年,留下遗书后自杀。其实就在四天前,已经看见有类似新闻报道:华东师大政治系江绪林博士留下遗书,在其办公室自杀。

相对于健全人来说,那些福利院的孤儿哪怕是想要一个完整的身体都是奢望。而那两条鲜活的生命,刚刚闪露智慧灵光的青年才子却不辞而去,令人心痛惋惜。

想起佛陀的一个故事。当初释迦牟尼佛想要渡化自己的弟弟难,但难 贪恋美妻不愿修行,佛祖便带他去地狱看看众生的痛苦,终让难觉悟,感叹世间一切皆是苦因,只有修行能获长久的快乐。

两位才华横溢的青年显然没有“看见众生的痛苦”,而对自己的人生做出了悲观而错误的估计。在我们常人看来,纵然他们对自己的期许和要求比常人高得多,也完全没有理由认为自己不能比当下做得更好。

由此,引出了一个问题:两位年青人有权决定结束自己的生命吗?

在中国儒家思想中,身体是父母给的,不完全属于自己。每个人从父母那里得到养育之恩,长大之后自然应当有所报效。说走就走,父母怎么办?如果有家庭,妻儿怎么办?“百事孝为先”,自杀显然是最大的不孝。基督教也不例外,在这个宗教信仰体系中,这种决定权也是受限的。因为身体并不属于自己,而是上帝的财产。自己只是被授权临时托管上帝的造物,自然无权处置和销毁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因此,自杀等同于犯罪。

既然无权随意结束自己的生命。那么,必须好好的活着。人生在世,生命之责是什么?换言之,于已、于家、于社会,每个个体又该如何?事实上,我们每个人不仅要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也要负责。每个人都好比一颗种子,只有在适当的土壤、阳光、水分、营养当中才能健康生长和生活,而提供这些养分的不仅是自己的父母和家庭,而是整个社会。

而那些残疾孩子,无法独立生活的个体,需要整个社会去关心关爱。就像这些花草,既然我们选择了栽种,就应该去精心呵护它,让植物的生命之花绽放得更加绚烂。

认识一位历经坎坷的黄埔老人,1919年生人。曾入读黄埔军校第十六期,先后任国民党少尉排长、军委会铨叙厅人人事参谋、青年远征军第202师少校人事科长。当年国民党撤离大陆时,因放心不下未婚妻而未离开。之后,未婚妻因加入共产党与其分手,文革期间他被送往农场改造,直至60岁才被平反释放。现年97岁的他,开朗乐观,思绪敏捷,每天读书读报,健身运动,对国家的未来充满希望。也许,经历过了大风大浪,人生才会变得更加坚定从容。

米兰 昆德拉曾在小说《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写道:“生命中有太多事,看似轻如鸿毛,却让人难以承受”。林徽因对梁思成说:你给了我生命中无法承受之重,我将用一生来偿还。的确,人生责任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却也是最真切的存在。解脱了负担,一切将变得毫无意义。

就像花坛里盛开的梅花,它用暗香袭人、朵朵绽放履行美丽之责。就像天空中夺目的阳光,它用温暖和煦、投射万物履行给予之责。天空因阳光而 彩,大地因阳光而盎然,世界因阳光而蓬勃。多么希望每个人能更多地以感恩之心看待自己的人生,欣赏这个世界,满怀希望、知足和自信承担自己的责任。如果,生命之责是一份光芒。那么, 请先点亮自己,再照亮他人。

终有一天我们会发现,当我们点亮地狱,那里便是天堂。(文/保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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