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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锡市儿童福利院异地建设的建议

时间:2018-01-31 [ ] 浏览次数:

  无锡市儿童福利院于2013年3月由原所在的新吴区长江北路市社会福利中心内搬迁至现址锡山区锡港路265号。先占地面积10亩左右,建筑面积约13000平米(含地下室约2000平米),设置床位数300张。院区设有儿童主楼5层、行政办公楼2层、食堂会议楼2层。目前在院儿童260名,99%以上存在各种残疾或者先天性疾病,其中脑瘫儿童占总数40%以上,智力障碍儿童占30%以上。

  市儿童福利院建设和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与国家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标准规范要求差距较大。依照国家民政部行业标准MZ010-2013《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和国家住建部、发改委建标145-2010《儿童福利院建设标准》等文件对儿童福利机构建设的要求,目前我市儿童福利院选址处于物流集中区,周边噪音扬尘很大,在建设规模、床位设置、室外活动场地、绿化面积、周围配套设施等硬性条件方面均不符合要求。我市2009年市发改委批复《关于市儿童福利院异地改建项目建议书》(锡发改许社[2009]306号),立项报告书上显示项目占地面积26.16亩,含预留地10亩。项目于2010年开工建设,一期占地16亩,由于生态绿地控制要求,该地块两侧分别有20米和30米划入红线范围,实际占地面积缩水到11亩左右。2010年项目立项预算5500万,2011年项目追加962万预算,用于二路供电的改造和在儿童主楼三、四层的低龄儿童生活区增加地暖等。二期工程项目,由于绿地红线后退、且周边民居密度高、违章搭建迅猛增加、拆迁费用陡增等原因,至今无法实施。

  (二)与无锡的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与上级督查儿童事业发展要求差距较大,与省内兄弟城市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水平也有较大差距。按照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要求,儿童户外活动场地应按照4 m²-5m²每床位设定,总户外面积不低于1500m²。目前我市儿童福利院由于二期工程无法实施并导致人员聚集密度过高,儿童户外活动场地实际不足150m²,绿化面积几乎没有,且存在没有单独的儿童食堂、整体建筑沉降严重等突出安全隐患问题。由于处在物流集中区,门前道路大型物流卡车川流不息,儿童出行面临严重安全隐患。同时,由此产生的尾气,噪音,都不利于福利院孩子的身心健康,此外由于离中心城区儿童医院路途遥远,道路拥堵加上周边市政公交和社区配套设施的缺失,院内儿童就医难问题突出。今年以来,国家民政部和民政厅先后两批调研督查组来我市调研督查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情况。调研督查组认为,我市儿童福利院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品牌创建和服务创新有特色。但硬件设施、周边环境等方面与无锡的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养育密度太高,安全隐患较大,周边配套不足,社区资源匮乏,需要逐步完善和加大保障力度。横向比较省内其他城市儿童福利院,如南京市、苏州市、徐州市、常州市、扬州市等地儿童福利院均选址在风景区或者风景区附近,环境优美、交通便利、规模较大,配套完善,绿化充足。相比之下,我市儿童福利院在这些方面均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对城市形象有一定负面影响。

  民革无锡市委和市政协民政局民主监督员小组最近对儿童福利院联合开展了相关调研后,认为儿童福利院是一个地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和文明程度的一张名片,是民生高地,努力建设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儿童福利机构十分必要。目前,利用预留土地扩建方案已经行不通,而自上而下规范儿童福利院建设、消除安全隐患的要求又势在必行。为此,建议对市儿童福利院实施异地新建:

  一、科学选址,异地新建。依照国家民政部行业标准MZ010-2013《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和国家住建部、发改委建标145-2010《儿童福利院建设标准》等文件对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要求,建设一个符合标准规范、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儿童福利机构。新建儿童福利院应选址在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较好,交通便利,环境宜人的优质地块。周边生活、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避开商业繁华区、公共娱乐场所,远离高噪声和污染源。建议在太湖新城或者锡东新城区等地域重新规划合适地块。

  二、对标规划,打造品牌。按人口规模测算,我市新建市儿童福利院应占地30-40亩,建筑面积15000平米以上,综合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33~35m2/床(经济发达地区地级市的儿童福利院可在规定指标基础上适当增加,但不应超过20%),其中直接用于儿童的生活、医务、康复、教育和技能培训等用房所占比例不应低于总建筑面积的70%。宜为低层或多层建筑,并充分考虑通风、日照和环境美化的要求。应根据孤残儿童特点和各项设施的功能要求,进行总体布局,儿童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和附属用房分区设置,儿童区域全部设有无障碍通道和专用扶手栏杆,配有无障碍医用电梯,满足孤残儿童生活养育、日常防疫、疾病治疗、康复训练、特殊教育、心理辅导、技能培训等需求。建筑区内应配置生活、医疗、康复、电教、通信、交通和其他相关设施,还应包括室外活动、绿化、停车和衣物晾晒等场地,且室外活动场地面积应按4-5 m2/床建设,绿化面积达到60%。

  三、土地置换,降本增效。为推进市儿童福利院异地新建事项,无锡市儿童福利院开展调研,做了大量前期工作。在市民政局我们了解到:根据以上选址和建设规范要求,参照周边城市建设标准和水平,按照太湖新城规划局提供的规划情况,目前位于和畅路与华谊路交界处,有一约48亩的方形地块,该地块原本规划用作养老服务,目前处于空置状态。经咨询相关部门初步测算,项目建设总投资约为1.2亿元左右(土地划拨)。为此,建议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市财政、规划、国土和民政等部门进行研究,尽早提出方案,积极推进项目落地实施,可采用政府投入、社会支持和土地置换等方式筹集资金、降本增效。建议现市儿童福利院地块可以结合东北塘地区物流发展的趋势,统筹规划,进行商业开发,使该地块真正发挥作用,实现自身价值,做到资金平衡,确保社会保障和经济发展取得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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