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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倡导生前预嘱,推进落实舒缓医疗的建议

时间:2018-01-31 [ ] 浏览次数:

  现代医学的快速发展,极大程度的提升了民众的健康水平,但同时也成功地制造出了维持生命的模糊区域。当死亡开始时,生命却在以某种形式延续,穷尽各种医疗技术而延续的所谓“生命”却痛苦不堪。为了解决这个难题,欧美多国推行“生前预嘱”的做法。生前预嘱是让生命个体在健康意识清醒状态下签署的,申明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且丧失表达能力的情况下,使用或不使用某些医疗处置措施的书面文件。而实现“生前预嘱”追求的有尊严离世的重要手段是舒缓医疗,又称安宁疗护,它的核心是以最大限度降低疼痛为主要内容的各种症状控制。

  在我国,2006年2月, 首家倡导“尊严死”的公益网站《选择与尊严》成立,他们致力于:一是使更多人知道什么是“尊严死”,以及如何通过建立“生前预嘱”,按照个人意愿实现这个愿望;二是使更多人知道在生命尽头选择不使用生命支持系统以保持尊严是一种权利,需要被认识和维护;三是通过推广使用“生前预嘱”,使遵从个人意愿的“尊严死”在中国法律环境下变成事实。近年来,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推广“生前预嘱”的呼声和行动频频,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设立生前预嘱注册中心,舒缓医疗机构也在探索和建设当中。而无锡地区在这方面尚属空白。

  “生前预嘱”缺位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有:1、疾病终末期患者常处于极低质量的生存状态。在救助危重病人时,现代医学广泛使用支持器官功能不全的治疗措施,诸如气管插管、机械通气、血液透析、心肺复苏等,这些措施使得在过去可能死亡的病人得以存活,并恢复健康,但对一些目前医学水平尚无法治愈、病情无法逆转的病人,如晚期癌症、脑死亡、植物人、多器官功能衰竭终末期等,这些生命维持技术并不能换回其生命,而只能使病人处于极低的生存质量状态,如持续昏迷,依赖呼吸机或血液透析,接受各种有创医疗操作等,使得患者及家属承受巨大的痛苦。2、疾病终末期患者医疗费用昂贵。据统计,美国医疗全部支出的30%消耗在病人临终的最后六个月内。在中国情况似乎更为严重,统计数据显示中国每年近75%的医疗支出是用于生命末期的半年。耗费之所有如此巨大,除了医疗设备的不断更新之外,对于无望治愈的终末期病人不合理的治疗是主要原因。而据全国政协委员、北大医院心内科教授霍勇的估计,医院内1/3的危重症病人,对其进行抢救是无谓的。

  关于倡导生前预嘱,推进落实舒缓医疗的建议:

  1、大力宣传和倡导“生前预嘱”和“舒缓医疗”。“生前预嘱”追求有尊严的自然死亡的理念和中国传统孝道文化存在差异,大力宣传和倡导,让社会大众深入了解“生前预嘱”和“舒缓医疗”是推进各项工作的基础。建议政府及社会各界大力宣传和倡导“生前预嘱”和“舒缓医疗”,指导社会大众了解和使用“我的五个愿望”。《我的五个愿望》是目前使用最为广泛的“生前预嘱”文本,可通过医院、护理院、律师事务所、社会公益组织等摆放《我的五个愿望》文本,指导社会大众了解和使用。

  2、进一步落实国家卫计委建设安宁疗护中心的政策精神。安宁疗护中心是为疾病终末期患者在临终前通过控制痛苦和不适症状,提供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护和人文关怀等服务,以提高生命质量,帮助患者舒适、安详、有尊严离世的医疗机构。2017年初,国家卫计委下发《关于印发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17-7号),对安宁疗护中心的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建议切实落实国家卫计委建设安宁疗护中心的政策精神,考虑在社区设立或者引入民营资本建设安宁疗护中心,为“生前预嘱”提供技术保障。

  3、推进“生前预嘱”的实施,适时成立“生前预嘱注册中心”。“生前预嘱”的实施,需要法律保护。建议发挥律师事务所的作用,特别是专业开展医疗相关律师事务的机构,在本人和家属同意、支持的情况下,签署“生前预嘱”。可以从特殊群体(比如计划生育失独人员)开始,逐渐推进。通过上述工作积累一定的基础资料,适时考虑成立“生前预嘱注册中心”,对律师见证下签署的“生前预嘱”文本进行备份,做到每一份“生前预嘱”都在“生前预嘱注册中心”平台上有据可查,进一步防范、避免和降低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生前预嘱注册中心”指导和监管,同时,积极向上呼吁,尽早建立有关的上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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